唐仲远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5-08-10 14:25:26   来源: 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刘龙

  7月31日,中央文明办在内蒙古赤峰市举办“中国好人榜”7月入选名单发布仪式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广大网民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踊跃参与,经过层层推荐评议,共有108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身边好人”光荣上榜。我院干警唐仲远同志因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连救两人顺利入选7月“见义勇为”“中国好人榜”。

  唐仲远自1984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在盐津县检察院反贪、侦监、公诉、预防等部门工作过,曾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现为公诉科一级检察官。他三十年如一日,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默默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无一差错,多次获“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最美干警”等荣誉。2014年6月4日,在出差办案途中,看到群众处于车祸危难之中时,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危急关头,把平安义无反顾地推给了别人,把危险毫不犹豫地留给了自己,他最终因舍身救两人致脾破裂(后被手术切除)、多处肋骨骨折、左踝骨骨折生命垂危,经五个月治疗才基本康复。2014年12月唐仲远被云南省综治委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4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4月获云南省2014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2015年6月被评为“云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2015年7月当选“2015云南最美基层干部”。

      据悉,“中国好人榜”是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网络推荐“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由各省(区、市)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推荐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中国公民参加评议。2015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自启动以来,广大网民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踊跃参与,产生了热烈的社会反响。7月份,各地网民共推荐好人好事线索3.1万余件,留言达24万余条,活动专题页面浏览量超过1500万余人次。我院检察官唐仲远舍身救人的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后,得到了广大网民、群众的高度认可,最终入选7月“见义勇为”“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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