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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的通报
2017-12-12 07:58:29   来源: 盐津县纪委   作者: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驻盐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2017年12月8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召开全县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摸底调查精准识别动员暨培训会议的通知》,明确要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并将情况说明报县政府办”。但部分人员和相关单位对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未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经县委批准,现将未按会议通知要求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派副职顶替参会、越权批准请假的单位及人员通报如下:

  一、未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的处级领导:李保林、邓自禄。

  二、未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的挂包单位:武装部。

  三、未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而安排副职顶会的挂包单位:县档案局、县地税局。

  四、缺席的村(会前乡镇党委已准假):滩头乡新田村、中和镇赵溪村。

  五、越权批准参会人员请假的乡镇:中和镇党委、滩头乡党委。

  会风连着作风,会风体现作风。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的大事。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近日印发的《中共盐津县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通知》(盐发〔2017〕11号)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做到有令必行,确保政令畅通。 

 

                             中共盐津县纪委

                              盐津县监察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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