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地质公园申报即将启动现场调查
2014-03-01 22:58:56   来源: 县政府办   作者: -

  2月24日—26日,国家地质公园网络中心办公室主任郑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科技外事处处长陈伟海、岩溶景观与洞穴研究室副主任黄保健、高级工程师阳和平一行到盐津调研,并召开盐津县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协调会议,重点研究盐津县典型地质遗迹调查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有关事宜。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晋建维主持。县政府办、扶贫办、国土局、文广旅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申报和创建盐津地质公园,能够有力推动地区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开发,提供一个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科学研究、教科普及场所,预期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该项工作自启动以来,盐津县政府委托、配合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对全县地质遗迹资源进行基础摸排和调查评价,形成了盐津地质遗迹资源概况与申请地质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公园申报创建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乌蒙山片区扶贫开发,中国地质科学院代表国土资源部对口扶贫盐津的大好机遇,依托独具特色的地质遗迹资源,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更加深入地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必须保证地质公园创建与盐津县产业建设、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融合发展,在规划、设计地质公园时,尤其是在划定地质公园申报范围和区域时,充分考虑、协调产业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二是加快推进申报工作,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迅速制定完善的项目工作方案,启动现场调查评价;盐津县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全力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力争尽早编写完成综合考察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三是要严格按照省级地质公园申报的各项程序、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完善的档案。 
  

   会议决定,一是划定工作时限,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各项基础工作;7月15日前,完成县级讨论;7月31日前,完成市级初审,并正式向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申报。二是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由盐津县国土局罗华锋、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黄保健担任联络员,全权负责地质公园申报、创建相关的沟通协调、信息报送和进度反馈工作。三是由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负责,在2月26日前分解细化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各项任务,形成《盐津县申报云南省地质公园工作任务表》,明确双方任务及完成各项工作的责任人、时间节点、要求等,作为双方推进、考核工作的依据。四是由中国地质科学院、盐津县国土局牵头,在2月26日前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商讨省级地质公园的初步申报范围和区域。五是由盐津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人员、设备和经费,全程跟进地质公园申报和创建工作,积极筹拍一部反映盐津县国家级地质公园创建的纪录片。六是由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测算工作经费,提交盐津县政府按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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