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选定
(二)项目登记(企业提供项目投资意向书,论证项目落地的可行性)。
(三)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论证通过后,由包帮办责任单位会同国土部门和投资方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项目选址)。
(四)制作项目可研报告(包帮办单位协助投资方)。
(五)签订合作协议。
(六)做红线图、用地勘界(根据企业的土地需求,请中介机构做占地界限的确认)。
(七)土地费用测算(根据测量的占地面积进行费用测算)。
(八)签订用地投资合同。
(九)企业缴纳土地费用。
(十)办理土地使用证。
(十一)办理营业执照(项目名称核准→开设银行临时账户→注册资金验收)。
(十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正式银行账户等相关手续。
(十三)准予项目实施通知单(规划设计条件→项目建设条 件→建设方案审查→项目建设公示牌→工程勘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
(十四)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
(十五)工程质量报监。
(十六)开工建设。
(十七)竣工验收。
(十八)设备安装。
(十九)项目验收。
(二十)企业投产。
项目牵头包办帮办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确定
外来投资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联系单位,单位法人即为牵头“9+3”包帮办的责任人员。
责任人要围绕洽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这一中心目标开展工作,防止因手续办理影响项目推进。要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制定详细的包办帮办计划,明确服务内容、申报资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要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一次性告知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工作程序清单和审批事项要件。项目联系人要认真履职,加强与先关部门沟通联系,全力协助企业办理好“9包3帮办”等相关事项,对无力解决或超越职权范围的包办帮办服务,要及时上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