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点]
2014-12-03 10:22:04   来源: 宣传部   作者: -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从严治党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措施、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清醒判断、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历史使命的勇于担当,同时也深刻表明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态度,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盐津的伟大实践中来,通过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
         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
         1. 充分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通过全面系统学习,要深刻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作出部署,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改革开放,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了新局面。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盐津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2.深刻领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苦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学习领会《决定》精神,重点要掌握好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深刻领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深刻领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深刻领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条原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具体化,是谋划法治建设、推进法治进程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方法。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底线,核心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是深刻领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基石。《决定》指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石,彰显了我们党以法治为引领和规范的迫切实践追求,共同标定了法治中国的新方位。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至为关键;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法律能不能有效实施,公共权力机关能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组织、公民能不能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重要保障;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首次把党内法规纳入依法治国中“法”的内涵,既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
        五是深刻领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六项重大任务,反映了目前法治工作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基本格局,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体现了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3. 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通过全面系统学习,要紧紧围绕《决定》提出的总目标,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准确把握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准确把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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