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脱贫攻坚教育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
2017-12-06 04:31:41   来源: 盐办发〔2017〕43号   作者:

       根据县委、县政府“打牢一个基础,用好四把钥匙,措施到村到户到人,实现十个全覆盖”的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县教育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通过全县精准识别摸底调查,精准比对,纵横研判,国办锁定实施范围如下:

       (一)卡户生。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合计13775人。

      (二)辍学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人员合计274人:其中小学辍学人员41人、初中辍学人员233人。

      (三)因学致贫。全县因学致贫896户4371人,在校学生2036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41人,小学阶段381人,初中阶段555人,高中阶段528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75人,大学及以上阶段456 人。

       二、目标任务

      (一)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仪器装备,实现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配置和教育信息的不断优化。确保2017年盐津县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验收。

      (二)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建档立卡户子女,到2018年底,全县学前教育一年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

      (三)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探索办学途径,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引进品牌高中,实施联合办学,优质带动,加快推进水田高完中项目,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的龙头作用,引领盐津县职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到2018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

      (四)“两后生”全面接受职业教育。我县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六个一批”的要求,将高中、初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全部送入各类中、高职业学校就读。

      (五)学生资助全面覆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所有学生都能上学。

      (六)薄弱学校全面达标。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七)教师培训全面覆盖。利用“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全面培训贫困乡镇(村)所在地学校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将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师轮训一遍,师资有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聚焦学龄人口,实施“精准控辍”

       采取三步措施解决贫困户子女辍学的现象。一是依法控辍。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实施。要完善乡级“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四包”责任制度,即乡镇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完善乡、村、组责任人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劝返辍学生及向上级责任人报告的工作制度。要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全面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复学,全力遏制在校学生流失。指导好村(居)委会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登记、辍学情况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不漏户、不漏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责任,启动对辍学家庭学生家长的责任追究。二是管理控辍。各中学、中心校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户学生辍学情况,摸清家底;由中学、中心校协调地方政府,请村“三委”人员进村入户,督促孩子入学,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辍学学生的关爱,为他们创造爱学、乐学的环境,使学生能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三是宣传控辍。各学校制作发放了“控辍保学“宣传手册,利用黑板报、传单、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明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使孩子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阻止孩子接受教育是违法的行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个都不能辍学。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局

       (二)聚焦“两后生”,实施“精准指导”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对辖区内初中毕业后未升入普通高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入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全部帮扶进入职业学校就读,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积极搭建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贯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县职业学校共同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力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走村入户与贫困生及家长沟通交流,帮助他们准确定位,把握人生导向,尽最大努力让两后生学习一技之长后再就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聚焦基础数据,实施“精准建账”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县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聚焦寒门学子,实施“精准资助”

       构建“从小到大”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获得最大限度的资助。汇总如下:

        1.大专及以上优秀贫困学子助学金:5000元/生/年;贫困新生路费补助:500—1000元/人/年;助学贷款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普高”国家助学金:1500—25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生活补助:2500元生/年;免除学费:800元生/年。其中建档立卡学生必须享受一等资助。

       3.职业教育:建档立卡免学费每人1000元/人/年,生活补助2000元/人/年补助;贫困新生路费补助:500—1000元/人/年。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除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每生每年按2000元)政策外,每生每年还可享受4200元生活补助(西部省市财政在财政扶贫资金中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东部省市财政配套给予每生每年1200元补助)。同时就读东莞市、中山市职业学校免除住宿费(800元/省/生)和书本费(450元/省/生)。

       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营养餐生活补助全覆盖;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1000元/人/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人/年、初中生1250元/人/年。

        5.学前教育资助:300元/生/年,目前按在校生总数的10%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的经费,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6.社会企业资助类:统筹安排爱心企业、团体和人士向教育系统捐赠物质和资金,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进行资助,优先对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进行帮扶。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聚焦特殊群体,实施“精准关爱”

        1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给予全面关爱。建立县、乡、校三级关爱留守儿童机制,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开设亲情电话,进行“生活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组织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校长、教师,从物质与精神上,从生活、学习与心理等层面,“一对一”帮扶一名留守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确保留守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不辍学。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延伸,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规模,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在特殊教育学校配齐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

       3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随迁子女给予同等待遇。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方针,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与同城学生在编班、收费、资助、学籍异动、入队入团、评优表彰及参与各种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完善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完 成时间:2018年12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聚焦薄弱学校,实施“精准改造”

        利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计划,聚焦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重点贫困村办学水平。

        1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校建设规划。将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保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校舍、运动场、配套设施、生活设施、教育装备等达到国家标准。“十三五”期间各类学校需新建校舍面积290046平方米(其中:小学需建校舍面积106838平方米;初级中学需建校舍面积56325平方米;高中(含完中高中部)需建校舍面积59040平方米;职业中学需建校舍面积31780平方米;学前教育需建校舍面积36063平方米)。

       一是积极开展占地面积不足学校的征地工作。解决豆沙镇石门小学、银厂小学、兴隆乡保宁村完小、兴隆乡凤凰村完小、中和镇瓦窑小学、中和镇中堡小学、中和镇艾田小学、庙坝镇麻柳小学等学校19093平方米的用地需求,其余学校通过分流生源达到生均省定标准,解决校园占地面积不足问题。

        二是提前启动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加快新建水田高级中学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底完成水田中学建设任务,新建校舍76311平方米及完善学校配套设施。新建水田小学分流盐井小学、盐井镇中心完小、盐津县黄葛槽小学部分生源;新建兴隆乡第二小学、落雁乡第二小学,重点解决两个易地安置点的学生入学问题,并分流两乡镇中心完小现有学校生源。使学校学生数减少到与现有条件相匹配的程度,各项生均办学条件指标达到省定标准。加快实施学校改扩建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千方百计筹集县级配套资金,为豆沙镇长胜小学等12所学校建设校舍18466.6平方米,解决校舍建筑面积不足问题。

       三是实施运动场地建设。为盐井镇芭蕉村完小、黎山村完小等学校建设运动场10717.2平方米,解决运动场面积不足问题。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启动项目学校附属工程建设,8月中旬已全面开工,年底全面完成。

  2.促进贫困村学前教育普及化。应对新的人口政策,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集中建设资金,向贫困村所在乡镇倾斜,实现贫困村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全覆盖。提前做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优先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2017—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8所,规划资金23824.81万元,拟新建校舍52447平方米及完善学校附属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各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田中学建成后,可提供高中学位3600个,分流现有盐津一、二、三中部分生源,解决三校目前办学条件存在不足的问题,使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

  4.实施主城区新建中小学奖补资金。从今年起,凡主城区按照规定标准新建的公民办幼儿园规模达到12个班360人的,兑现上级财政每所给予300万元补助;普通小学规模达到24个班1200人的,上级财政每所给予1000万元补助;普通初级中学办学规模达30个班1500人的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达36个班1800人的,上级财政每所给予1500万元补助。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按相应比例扣减。但幼儿园低于9个班270人、小学低于12个班600人、初中低于16个班800人、高中低于18个班900人及其以下的,不予补助。

  5.提升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贫困村所在地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贫困村,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人人通”。提升贫困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扩大“在线课堂”开设规模,让重点贫困村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资源”。探索建立重点贫困村教学点网络学校,采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光盘授课等多种形式,促进重点贫困村教学点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涉及乡镇

       全面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项目实施、政策落实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

        1.落实省新标准教师编制政策。严格按照《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云编办〔2017〕31号)要求,师生比按照初中1:13.5、小学1:19的比例,小学编制和教师基本能够满足均衡发展指标要求;初中差缺教师269个。2017年计划招聘122个,特岗已招聘33个,共计157个,仍差缺112人。采取事业单位补员,紧缺专业学科教师招聘和免费师范生的定向分配等方式补充教师,力争三年之内,按照编制补齐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优先补充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确保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优先培训重点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国培”“省培”“县培”项目重点向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倾斜,实施农村“全科教师”培养工程,全面轮训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全体教师,通过教师岗前培训,调整学科教师结构。

        3.优先安排对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支教计划。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兑现校(园)长津补贴,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推进城区和乡镇优质学校对口帮扶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各项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向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倾斜。

       4.拓宽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成长渠道。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评选工作中,将乡村教师单列,向贫困村所在地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倾斜。对在村小、教学点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且任教达10年以上的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师予以表彰鼓励。

        5.优先解决重点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师津补贴。优先实施“500+X”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办法;落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对在偏远贫困地区连续从教10年以上且仍在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在县内就学方面予以照顾,做好贫困地区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稳定山区教师队伍。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七)聚焦教育改革,实施“精准提质”

       以“均衡、优质、共享、共进”为主题,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探索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教学联盟等多种办学模式,采取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以城带乡的形式,整体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关注贫困地区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探索分层教学、走教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改革,发掘每个学生的优势和潜能。探索适合每个学生的教育方式,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探索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采取“手拉手”和“一对一”等帮扶措施,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断进步。通过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和展示活动,让有特长、有潜质的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获得上进的动力。通过心理咨询和交流,让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变得阳光快乐。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罗代逊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在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教育精准扶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教育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社会支持教育精准扶贫、人人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社会、学校“四位一体”的教育精准扶贫共同推进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门要优先将需政府兜底的教育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家庭子女各类教育资助资金、贫困地区学校建设资金和教师补助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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