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全覆盖实施方案
2017-12-06 05:07:37   来源: 盐办发〔2017〕43号   作者:

       为了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有效推进盐津县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打造“畅、洁、美、安、舒”的环境,构建良好人居环境,实现全县环境整治覆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畅、洁、美、安、舒”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为主题,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要求,围绕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两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综合整治行动,聚焦“治脏、治乱、治污、‘两违’治理、增绿提质”5项重点,精准发力,以点串线,以线促面,推动全县扶贫攻坚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稳步实施。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包含县城、乡镇集镇、行政村(含自然村、安置点), 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根治,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全面消除,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乡镇达到人居环境示范乡镇标准,村庄(社区)达到人居环境示范村(社区)标准。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路域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以“两无”(无违法建筑、无垃圾堆放,下同)整治为着力点,集中清理路域周边违法建筑和城镇、村庄垃圾乱放乱堆现象,大力提升城乡路域周边人居环境,加快提质增绿,实现路域周边城乡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的效果。

        三、工作重点

       (一)县城

         1.治脏

        (1)集中整治车站广场卫生条件差、服务不规范、硬件不达标和久住乞讨、堆集废物等问题,加大清扫保洁工作力度,根治车站广场脏现象。

        (2)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改造,规范设置标示标牌,强化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根治公共厕所脏现象。

        (3)开展对饮食摊点,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厨余垃圾随意丢弃、倾倒,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差等现象的集中治理,根治饮食摊点脏现象。

        (4)开展学校乱吐乱扔、乱涂乱画及食堂污水排放、厨余垃圾处理不规范等现象的整治,营造清洁卫生校园环境。

        (5)开展对集贸市场设施不完备、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落实不到位、摊位划分不合理等脏、乱、差现象的集中整治,彻底根治集贸市场脏现象。

       (6)开展对街巷道路破损、凹陷、变形,坑洼积水、垃圾乱堆乱放,街巷附属设施牛皮癣、积尘、污泥、痰迹等现象集中整治,解决街巷院落脏现象。

        2.治污

       (1)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施工工地沙土物料100%全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运输渣土等物料车辆100%覆盖。

       (2)完善控烟措施,规范吸烟行为,禁止城市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焚烧垃圾、杂物等。

       (3)强化油烟污染防治,制定餐饮服务业发展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集中点。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集中排放。

       (4)完成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限期完成治理整改。

       (5)全面实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不按许可证规定排入排水管网。

       (6)整治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街头烧烤以及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行为。     

       (7)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桶、中转站、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裕、规范管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原处理场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严防渗滤液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8)整治建筑渣土偷倒乱倒问题,重拳整治渣土运输抛洒、偷倒乱倒等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城市渣土运输作业秩序。

        (9)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

       (10)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集中安全处置。

        3.治乱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控网络硬软件建设。定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检查。社会治安整体状况较上一年有明显好转。 

      (2)基本根治利用道路、广场、公园、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3)基本消除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或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野广告”的行为。

      (4)杜绝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及车窗抛物等行为。

      (5)整治完成沿街商铺向城区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乱泼、乱倒污水、泔水和倾倒垃圾等行为。

      (6)基本消除在城市道路、人行道、广场、公园等范围内乱停乱放和违规违章行车等行为。

      (7)梳理主要路口拥堵节点,对拥堵问题突出并具备改造条件的尽快进行改造,城区道路拥堵现象要得到明显改善。

      4.“两违”治理

      严格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治任务。

      5.增绿提质

      (1)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充分保护利用现有绿化成果,按照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相关标准和全市创园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计划。

       (2)增加城市绿量。充分利用裸露地、空闲地等,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老城区要通过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破硬增绿、新(改)建生态停车场等多种方式增加绿量。强化城市空间管控,在城郊,积极营造环城防护林带、楔形绿地和面山绿化等,改善城市整体环境。

       (3)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

       (4)强化道路绿化。按照林荫路标准,重点建设改造城市出入口和主要道路绿化。道路绿化隔离带、分车带和行道树绿化建设要增加乔木比重,路侧绿带要以植物造景为主、体现混交林风貌。提倡大苗绿化,防止盲目从山区移植古树、名贵树木。

      (5)加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积极推进园林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6)提升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坚持建、管、养并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加大养护投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的模式。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放开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提高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

       (二)乡镇集镇

       1.治脏

      (1)集中整治街道、车站、广场、饭店、学校等区域脏的现象,加大清扫保洁工作力度,根治集镇脏现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完成2017年乡镇集镇新建公厕任务,规范设置标示标牌,落实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根治公共厕所脏现象。

      (3)开展街巷道路破损、凹陷、变形,坑洼积水、垃圾乱堆乱放,街巷附属设施小广告、积尘、污泥、痰迹等整治,解决街巷院落脏现象。

        2.治污

      (1)整治集镇建筑渣土偷倒乱倒问题,加大集镇扬尘污染治理。

      (2)整治噪声扰民行为。

      (3)逐步完善集镇生活垃圾桶、中转站、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裕、规范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销。

      (4)逐步推行危险废物集中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及要求处理。

         3.治乱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无吸毒、贩毒、种毒和重大社会治安案件。

       (2)基本消除集镇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和乱吐乱倒等行为。

       (3)集镇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无乱泼、乱倒污水、泔水和倾倒垃圾等行为。

       (4)集镇内无乱停乱放和违规违章行车等行为;有效梳通或改造交通拥堵节点。

       4.“两违”治理

      严格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治任务。

       5.增绿提质

     (1)充分利用集镇人行道、裸露地、空闲地等,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建设。积极推进园林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加大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绿化力度,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25%。

     (2)提升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坚持建、管、养并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加大养护投入,提高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

       6.“两污”治理

       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行政村(含自然村、安置点)

       1.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结合村落特点和地域文化,突出特色,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村庄规划。

       2.改路。完成村内道路和连户路(户间道)硬化建设。

       3.改房。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符合规划,风貌统一,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

       4.改造农村饮水。基本实现集中供水设施全覆盖,保证水质,确保安全饮用水要求。

       5.改造农村用电

      (1)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全覆盖。

       (2)实施村内亮化工程,沿道路、文化康体小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具和太阳能灯。

      (3)逐步实现宽带乡村和农村通信现代化工程建设。

         6实现人畜分离,尽量做到厨卫入户。

         7.清洁田园

      (1)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

      (2)改变农田秸秆处置方式,严禁露天焚烧、随意抛洒、乱丢乱放。

        8.清洁水源。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垃圾的清理,禁止向村庄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

        9.清洁家园。全面清除柴堆、草堆、粪堆,扫除房前屋后垃圾,拆除影响观瞻、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运,生活污水变废为宝作为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10.其他。(1)规划建设有文化康体小广场;(2)有便利店;(3)行政村有专职保洁队伍(自然村有保洁员);(4)有较完备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善保洁收费机制(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和保洁制度);(5)有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6)无违法建设行为;(7)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自然村应建设文化活动场所),至少有1座标准公厕(有条件的自然村应建设公厕);(8)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

      (四)公路路域周边

       1.认真调查存在问题。对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路域周边乡镇、村庄进行地毯式摸排,清理摸排出每个点的具体问题、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分解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2.开展违法建筑治理。加强对城市道路交叉口建筑、高速公路进出口建筑退让进行管控,对破旧建筑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对未取得相关土地、规划、建设合法手续,存在消防、抗震等建筑安全隐患,影响通行安全,建筑风貌差、影响周边建筑及环境的依法拆除。完成全县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路域可视范围内的全部违法建筑拆除,沿线建制村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全覆盖。

       3.加强城镇和村庄垃圾污水治理。集中开展路域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行动,做到无垃圾、无污染。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周边乡镇和村庄可视范围内垃圾乱放乱堆问题的清理取得明显成效。补齐路域周边城乡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等设施短板,城市污水和垃圾按照“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应收尽收,乡镇和村庄结合区位等条件,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处理,确保垃圾和污水收得起来、处理得掉。

        4.全力提质增绿。强化全县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周边视线可及范围内的城乡增绿、建绿工程,大幅增加城乡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结合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加强对建成区绿地指标和管理水平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绿化品质,在保护现有绿地的基础上,优化县城绿地布局,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影增绿、见缝插绿,建设各类城市绿地,推广立体绿化,竖向拓展绿色空间,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和园林景观水平,加大乡土、适生树种的培育和推广应用,形成错落有致、配置合理、地域特色鲜明的城乡景观。充分利用乡镇和村庄闲置空地,运用适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建设“菜园、田园、果园、花园”等绿化景观,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电视、网络、传单、横幅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完善考评指标体系,严格量化考核,凡环境整治全覆盖工作考核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先进。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采取按季度督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督查一次,通报一次,确保整治工作不回潮、不反弹,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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