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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拟3年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县
2016-12-14 09:59:19   来源: 县委宣传部   作者: 史大成

  12月13日,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召开。县委书记李晓,县委副书记、县长郑磊,县委副书记撒兰忠,县政协主席尚丽明,县政协党组书记严巨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宗江,县人大副主任舒燕,县政府副县长铁豪娜出席会议;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环保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讨论。讨论指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盐津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是“五个文明”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选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以“绿色山川、绿色经济、绿色城镇、绿色生活”行动计划的需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就是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努力构建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水墨新盐津。

  会议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问题导向、立足生态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乌蒙山片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县。通过3年行动计划,让国土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

  会议强调,生态文明创建主要任务是要着力构建空间规划体系,优化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要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产业,推行市场化机制;着力构建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体系,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积极推进国土整治,加大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推进节减排,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市场化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强化执法监管,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推进生态资源项目化。要抓学习、下决心、重行动,进一步修订完善3年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意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形成部门协调联动的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据了解,目前,盐津县已有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命名。4个乡镇已通过检查验收,等待命名。等待命名的四个级镇获得命名后,全县90%的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现有21个村评为省级生态村,正在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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