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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05-30 10:35:12   来源:   作者:

 

(2013年12月30日盐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盐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坤受县长李晓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法制度、加强政府规制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幸福新盐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不够健全、行政不作为现象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依然存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加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为突出等。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要求,认真查找差距,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并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规制建设,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制订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各项规定,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平安诚信的社会环境和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实力、魅力、活力幸福新盐津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把推进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从法治层面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让人民群众感到真切幸福。要坚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各种社会行为、打击与预防各种犯罪,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要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打造为民清廉诚信法治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处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百姓涉及行政争议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创新行政复议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防范和处置“无理上访、缠访闹访”行为,引导百姓更多地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和倡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积极出庭应诉,向社会彰显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和信心。
    三、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要重视加强和发挥法制机构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能作用,重视选拔、关心、培养政府法制工作专业人才,充实政府法制机构队伍,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与其所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适应,不断夯实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重视抓好代表议案、建议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尤其是要对照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认真加以研究。要围绕打造阳光政务拓展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资源共享。要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督促查处力度,把是否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处理行政事务作为考评政府各项工作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的政绩评估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优化我县发展的法治环境。

    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请于2014年6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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