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在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兴隆乡罗兆普等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修建兴隆花斑沟防洪堤》的建议,被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列为重点建议进行办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所,具体负责此项工程的实施、监督、检查。该项目于2013年7月开始实施,历时1个月,顺利完成了长110.5米,高5.3米,宽1-2米,标准为C20毛石灌浆混泥土防洪堤,总投资309,200.00元。
此建议的顺利完工,得到了代表们的高度赞许和信任,更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也为下一步代表认真履职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