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日下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16次会议暨第13次主任(扩大)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国均主持。
会议审核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第六次常委会上,对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同意印发县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研究确定了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将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还将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开展“2017年‘四项评议’工作” 。
会议初定了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将在12月下旬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兴伦、舒燕、李希奎出席会议,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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