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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
2018-01-15 09:39:48   来源: 人社局   作者: 赛春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惠民政策,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7年7月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

  为做好此次城乡居民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部门分工协作。首先是城乡养老保险中心依靠参保信息系统,认真、准确地核定了享受人数,并针对正常发放、死亡、暂停发放等享受待遇人员,分阶段分批次进行了处理,确保提标后待遇调整的准确性。其次是财政局、信用联社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账,顺利完成提标及补发工作。

  本次提标惠及我县43007名参保人员(含7-12月死亡人员),其中:60周岁以上42374人,55—59周岁一二级重症残疾人员165人,7-12月死亡人员468人。此次共计发放养老金621.858189万元,其中:补发7-12月提标部分251.453万元,正常发放2018年1月待遇370.405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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