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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017-12-27 22:45:11   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文/D,图/F

 

        12月26日,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县委综合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兴伦、舒燕、胡明华、李希奎等26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国均、党组副书记蒋银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永钧,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自禄,县检察院院长廖兵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等19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县人大机关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燕、胡明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永钧提请审议了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盐津县黄桷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盐津县2017年黄桷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盐津县“四城同创”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审议盐津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和《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盐津县2017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盐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同意<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盐津县黄桷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2017年黄桷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还审议通过了《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盐津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决定免去了王虎盐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议任命贾仕云同志为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兴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并作了表态发言。

        陈国均强调:一是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确保审计支出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坚定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切实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发展;三是强化对治理安全的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是加强对预算工作的把关,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调整工作;五是多措并举增强履职意识,着力加大建议意见办理力度;六是切实做好对“四城同创”的统筹,力争早日实现省级创建目标;七是积极推行“三项评议”工作,增强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八是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

       陈国均要求:新任命的人员要珍惜组织信任,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依法履职,始终勤政廉政,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业绩。

                                                                                                                       编辑:f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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