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9次会议暨第16次主任(扩大)会议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国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兴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兴伦、舒燕、胡明华、李希奎出席会议,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盐津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汇报了第七次人大常委会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情况和盐津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工作议题准备情况。
会议还讨论核准了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听取《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联络员名单(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组人员及职责》;初审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三项评议”的相关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国均对“三项评议”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完善方案;三是要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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