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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视察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2017-09-28 21:57:43   来源: 县政协办   作者: 刘安国

 
  近日,县政协副主席李远清带领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县民主法治示范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创建情况开展视察。
  视察组紧紧围绕《盐津县2017年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单位和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法治机关(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盐津县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创建考评验收标准》、《盐津县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检查验收考评细则》内容,先后深入部分单位、乡镇、村(社区)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民主法治示范单位、乡镇、村(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客观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通过视察发现,全县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呈现出紧盯“一个”目标、开展“四项”活动、落实“五项”措施、做到“七个”结合的良好创建态势,特色和亮点值得总结推广。但也发现个别单位依然存在统筹不得力、档案不规范、投入不到位、措施不扎实等不足。针对不足,视察组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统筹推进。民主法治创建作为县委确定的八大党建工程之一,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法治盐津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指导,把握标准。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组织主体,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指导;三是要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乡两级要加大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兑现奖补资金,增强创建工作的后劲,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四是要强化措施,突出实效。要加大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调动干部和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要加强院地合作,提升党委部门依法执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政法部门规范执法、乡镇和村(社区)依法治理、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和社会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要注重与其他工作相结合,重点要与综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建设、生态建设和小康示范建设等相结合,注重示范带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的各项机制制度建设,形成一套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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