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摸底调查宣传手册
2017-12-11 04:41:58   来源: 县委办   作者:

一、背景和意义

1.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与发展条件较好地方,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是目前最彻底、最有效,群众认可度最高的脱贫途径之一。

2018年是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整县脱贫摘帽的最后一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如期摆脱贫困,与全国、全省、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消除绝对贫困、加速城镇化进程、舒缓生态压力、留足发展空间”的重大机遇,决定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其作为脱贫攻坚这一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和“当头炮”来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实施力度,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2.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引导、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在搬迁对象、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确定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防止出现因建房而使贫困户负债,影响脱贫。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的安置容量、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开发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合理确定搬迁安置重点区域、安置点、安置规模、安置方式等,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搬迁。

(4)自力更生,自主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的目的是脱贫,能否如期脱贫致富除了政府适度帮助外,主要靠搬迁对象自力更生、勤奋劳动,政府提供最基本的搬迁住房补助和一定的医疗教育、劳动就业、最低生活兜底保障等,对具有劳动能力而又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人政府不能包办脱贫。

3.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

2018年,全县拟对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6类区域的农户,重点是集中居住30户左右且贫困发生率50%以上、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尚未达到且通过一定的扶持也难以达到脱贫出列条件的自然村农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合理解决搬迁人口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确保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稳定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搬迁脱贫,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持续发展、群众较满意”目标。

二、搬迁条件

4.可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的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以搬迁“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前提条件,要求同时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两项条件:

1)迁出地区域条件,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

——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2)搬迁家庭个体条件。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生活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30户左右、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进行整体搬迁。

——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5.盐津县必须实现应搬尽搬的10类对象是哪些?

(1)海拔1500米以上高寒边远、地势陡峭的村庄和农户,主要是:盐井镇长沟村、水田村部分地区,豆沙镇万古村、长胜村、银厂村部分地区,柿子镇新生村、水银村、中坪村、岔河村部分地区,庙坝镇黄草村、红碧村、茨竹村、楠木村部分地区,滩头乡生基村部分地区,普洱镇龙台村、串丝村、黄坪村部分地区,中和镇大浩村、赵溪村、中堡村、天宁村部分地区,以及其它地区。

(2)坡度在25度以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建设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村庄和农户。

(3)29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庄和农户,以及经国土部门确认后的新增地灾点。

(4)乡镇10年一遇洪水线、县城20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下的村庄和人员,主要为庙坝、豆沙、柿子、盐井、普洱、滩头等集镇规划区范围。

(5)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农户,主要是:盐井镇水田村部分地区,豆沙镇石门村、长胜村部分地区,柿子镇柿子村、太坪村、水银村、三河村部分地区,庙坝镇黄草村、石笋村部分地区。

(6)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区域的村庄和农户。

(7)县城和集镇一级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农户,主要是:正沟村、串丝村、滩头村、龙塘村、花秋村、大田村、仁富社区、赵溪村、艾田社区、中堡村、核桃村、水田村、石门村、桃子村、敦厚村、龙茶村、柿子村、大坝村、楠木村、石笋村、麻柳村的部分地区。

(8)三个自然保护区(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黎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白老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范围内农户,主要是:普洱镇龙台村、串丝村、正沟村、黄坪村部分地区,盐井镇水田村部分地区,豆沙镇万古村、石缸村部分地区,庙坝镇红碧村、流场村部分地区。

(9)鳏寡孤独残之类需要搬迁的。

(10)其它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各乡镇应根据上述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村搬迁区域和对象。

6.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识别登记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1)划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上述“六类地区”10类范围应搬尽搬对象。同时将集中居住30户左右且贫困发生率50%以上、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尚未达到且通过一定的扶持也难以达到脱贫出列条件的自然村农户划定为整村搬迁区域。

(2)筛选搬迁对象。对选定区域内的对象进行筛选,区分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梳理出对象名单。

(3)开展入户核实,征求搬迁意愿。对筛选出的对象逐户入户进行核实,先开展政策宣传,做实群众工作,再征求搬迁意愿。对愿意参加搬迁的群众,填写农户“意愿调查表”,对自愿搬迁的填写“自愿搬迁申请书”并签字捺印,对通过做工作也不愿搬迁的农户要签订“不愿意搬迁承诺书”并签字捺印。

(4)村民小组评议。逐户核实搬迁对象后,提交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后上报村委会。

(5)村委初定公示。对村民小组评议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由村委会集体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在各村民小组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

(6)乡(镇)政府复核再公示。对村委初定公示并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由乡(镇)政府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分发各村和村民小组进行再次张榜公示,再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再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县政府。

 (7)县审定公告。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情况报告,由县扶贫领导组组织进行审定,审定无异议后进行公告。

7.不愿拆除旧房的是否可以列为搬迁对象?

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必须拆除原有住房进行复垦,目的是为了恢复土地和生态。不愿意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并且经教育引导仍不愿改变主意的农户,不能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三、安置方式

8.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基本要求是因就业容量和就业岗位而安置,确保具备劳动能力的家庭搬迁入住即能保证1户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安置方式实行城镇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按照省市“进城安置比例达到75%以上、其余部分安置到中心集镇”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中心集镇安置、进城融合安置、保障房安置、进城集中安置等模式,做好安置规划。本县安置容量不足的,由市级统筹跨县区安置。拟实施整村搬迁的自然村今后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采取哪种方式安置,要本着有利于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和长远生计的原则,结合资源禀赋和农户自身条件合理确定。特别是采取进城镇安置的,要紧紧围绕脱贫目标,根据劳动力就业情况和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合理确定安置规模,确保搬迁后有业可就、有事可做、能保脱贫。

9.跨区域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的需要什么条件?

采取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分散安置方式,要坚持“农户自愿,严格审查,生产生活基本落实,安置不留后患”的原则,逐级审查,严格审批程序。跨县安置的,应经迁出地、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0.具体搬到哪里去?

——进中心城市。迁入昭阳中心城市安置。

——进县城。迁入盐津县城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进中心集镇。迁入普洱、庙坝、中和、落雁等发展潜力大、安置容量大的中心集镇。

有稳定收入,自愿搬到其他城市和集镇的,可提出申请,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四、安置房建设或购置

11.安置房建设或购置标准是什么?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房建设或购置标准为:进城镇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安置房要求安全、实用,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简单装修。

住房建设或购置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和最高限额标准,不得突破。目的是为了不让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因搬迁而负债和影响脱贫。

12.安置房建设方式是什么?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实行政府统规统建。在确保住房质量的前提下,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通过工程招投标,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通过采购存量保障房安置的,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对建房成本政府审计或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控制采购价格。

13.安置住房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群众搬迁之后,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五、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

14.住房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

2018年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不低于2万元;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贫困户,每人奖励不低于0.6万元。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住房补助不低于1.5万元;可自愿申请国家中长期贴息贷款不超过6万元。

(以上补助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做相应调整。上级政策低于此标准,按此标准执行;上级政策高于此标准,按上级标准执行。)

——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15.安置房建购价格控制要求是什么?

严格按要求控制安置房建购面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自筹资金原则上户均不超过1万元,绝不能让搬迁户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

16.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如何兑现?

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旧房拆除复垦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或购买安置住房。

(1)政府统规统建(购)住房的,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复垦奖励资金全额由政府统一用于住房建设或支付购房费用。

(2)自行购买房屋安置的,凭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可先行兑付住房建设补助,待旧房拆除后,再一次性兑付奖励;投亲靠友安置的,旧房拆除后一次性兑付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复垦奖励。

17.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按照限定最高补助标准,据实核算补助额度的原则,由政府统筹用于建设集中安置点内部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发给搬迁对象。

六、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18.搬迁后原有旧房如何处理?

群众搬迁后,鼓励搬迁户按照签订的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自行拆除旧房并实施复垦,搬迁户不拆除旧房的,限期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并实施复垦,逾期不拆除并复垦的,进行严肃问责。

19.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

搬迁后的新房,可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有旧房多数已经是危房,现在不是危房的空置一段时间后,也很快会变成危房,留置不拆除会留下较大安全隐患。为了彻底改变搬迁户对恶劣生产生活环境和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依赖,帮助其尽早尽快脱贫,同时为了落实好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以及国家关于农村住房“一户一宅”的规定,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必须拆除原有住房并进行土地复垦。

20.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复垦?

搬迁后的旧村庄和宅基地复垦,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各乡镇在易地扶贫搬迁中要同步开展复垦工作,一是在审批农户易地扶贫搬迁申请时,同步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二是核定搬迁安置规划时,同步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项目计划书,结合增减挂钩政策落实复垦措施;三是在农户搬迁后,及时开展复垦工作。

七、搬迁后续保障

21.搬迁后的三块地如何处理?

农户搬迁后,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政府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待遇不变。搬迁户可自愿将三块地(复垦后的宅基地、承包地、山林地)流转、入股到村集体公司、合作社或其他公司,进行统一开发经营,实现“离土不离权、离土就得钱”。

22.搬迁后户籍怎么办?

搬迁后人口户籍根据群众意愿,可申请迁至迁入地,也可在迁出地保留户籍。

23.搬迁后的社会保障怎么落实?

群众搬迁之后,社会保障关系按规定进行转移、接续。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后还可继续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直至稳定脱贫。

     24.搬迁后子女入学怎么办?

由迁入地政府和学校负责,保证搬迁户子女在迁入地,优先入学、就近入学,并与迁入地居民享受同等教育保障政策。

25.就业扶持与后续发展

政府既要对搬迁群众给予适当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扶持,产业发展支持等就业扶持与后续发展帮助,搬迁群众更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奋发图强,积极参加劳动就业,积极创业发展,通过自身勤奋努力摆脱贫困,绝不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1)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的青壮年劳动力,由县、乡人民政府整合资源免费对其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其至少掌握1项实用的职业劳动技能。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50岁以上女性和60岁以上男性,由县乡人民政府整合资源,依据产业布局和市场导向需求,对其开展各类技术难度低的引导性培训,使其具备就地就近就业的基本技能。

(2)创业就业扶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和能够释放的创业就业条件为依托,积极引导和帮助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由迁入地政府和村集体公司负责,统筹开发发展型、管理型和公益性岗位,解决搬迁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问题。确保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搬迁群众中的40岁以上女性和50以上男性人员就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优惠政策。

(3)特色产业扶贫支持。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由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公司以及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5+N”特色扶贫产业,依靠“大龙带小龙”联结千家万户脱贫增收,实现人人有股份、户户有就业、村村有产业“三有”目标。

八、附则

26. 本宣传提纲所涉及的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仅适用于我县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7. 本宣传提纲由盐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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